我校在第十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中取得佳绩

供稿:研究生院  王 茹 编辑:段 炼

    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第十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名单的通知》(学位[2006]3号),在第十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中,我校有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获得学位授权。

    第十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名单:

    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

    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理论物理、无机化学、生物化工、安全技术及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教育学、数学、物理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交通运输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伦理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德语语言文学、美术学、中国近现代史、微生物学、神经生物学、系统分析与集成、有色金属冶金、电机与电器、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环境科学、药理学、情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