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人函〔2011〕39号
各学院: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高层次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11]14号)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人[2011]60号),现开展我校申报推荐工作,请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组织本学院的申请和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1年度将在全国10个试点地区和部门中择优资助10名新近留学回国工作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高级管理人员。
我校可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1名候选人。
二、 申报要求
申报人选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
2.在海外获得博士学位;
3.有2年以上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从事教学、科研、工程技术、管理等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担任公司高级管理职务,取得显著成绩,或拥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
4.国家急需并能在国内每年稳定工作9个月以上;
5.新近回国工作;
6.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三、 申报时间及办法
此次申报工作采取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选拔的形式。所申报材料需由学院进行保密审查,并由主要领导签字。
请各学院于4月6日将以下材料交人事处师资科:
1. 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推荐函一份;
2. 《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申请表》一式4份;
3. 华体会hth·(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华体会体育hth首页保密审查审批表(每位申请人一份);
4. 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四份),无涉密内容的电子版申请表请同时发送到shizike@bit.edu.cn。
5. 申请人海外学位、学历证明材料1套。
四、 其它事项
具体要求和规定请参见附件。申请表可从中国留学人才信息网(http://www.chinatalents.gov.cn)或学校人事公告网页下载,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联系电话:68912338。
附件1. 关于开展2011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人[2011]60号)
附件2. 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申请表
人 事 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