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和省级科技计划基础研究专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各位老师: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近日发布了《关于印发2021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冀科资〔2021〕3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基础研究专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冀科资〔2021〕2号),2021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和省级科技计划基础研究专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说明
1.本此申报工作由科研院和唐山研究院共同组织,科研院和唐山研究院已对申报指南及相关文件进行梳理(附件1-1),可供老师查阅。
2.根据通知和指南要求,此次项目申报单位需为2020年1月1日之前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我校及唐山研究院今年均不符合条件,仅可作为合作单位与河北省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
3.各位老师可选择以学校名义与企业联合申报,或与唐山研究院签订柔性引进协议,以唐山研究院名义与企业联合申报。不论以何种方式申报成功,皆可按照省部级项目纳入学校对学院和教师的相关考核中。
4.唐山研究院将积极组织唐山市重点企业、河北省相关企业与学校对接交流,谋划联合申报事宜。
5.为进一步强化校地合作,促进学校科研工作的增量发展,对于以唐山研究院名义申报获批的项目,唐山研究院将根据项目类别给与项目负责人额外的经费支持。
6.2022年唐山研究院将具备独立牵头申报资格,如各位老师有意向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项目,欢迎提前与科研院和唐山研究院联系,共同做好下一年度申报规划及工作。
二、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一般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1961年1月1日(含)后出生。
2.申报人在研项目和本年度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名)最多申报1项;如各位老师未有在研项目(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人),则可作为项目参与人最多申报2项。
3.基础研究计划、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专项项目不纳入上述科研项目范围,其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4.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不得重复、多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已经申报或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计划资助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本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任何一类项目。
5.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组成员无不良社会信用和科研失信记录,且在项目申报和评审立项过程中,对存在违背有关科研诚信要求的申报项目,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6.其他相关要求详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附件3-1,以下简称“须知”)及各专项指南要求。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1.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和试点直报(试点单位详见须知)。项目申报时,需同时上传签字盖章页及项目相关附件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内容,不得通过网络传输,通过归口管理部门纸件报送河北省科技厅。
2.申报程序
申报及推荐审核项目通过登录“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科技计划”—“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在线操作,申报及操作流程详见须知(网址:https://www.hebkjt.cn/)。完成线上申报后,还需负责老师填写申报项目简表(附件1-4)并发送至邮箱bit_tangshan@bit.edu.cn
3.申报时间
2021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基础研究专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截至时间2021年3月8日17:00;2021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3月27日17:00。
4. 其他要求
各专项及归口管理部门的其他相关规定。
四、联系人
刘增猛(唐山研究院)
电话:15120054137
王朋辉(科研院)
电话:866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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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