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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4-11-14

各位老师及同学:

根据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及学校《华体会hth·(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华体会体育hth首页关于对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的实施办法》(北理工发〔2017〕39号),为了减轻确因经济条件所限,不能全部交纳学费学生的经济负担,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切实履行 “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承诺,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减免部分经济特殊困难学生学费,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减免学费的对象为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指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及家庭经济情况特别困难学生)。

二、减免条件

(一)学生本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刻苦,积极上进,诚实守信;

3.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4.生活简朴,不铺张浪费,无不良嗜好;

(二)学生家庭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父母均已去世,确无经济来源的孤儿;

2.烈士子女等优抚对象中,家庭经济状况在当地社会保障线以下者;

3.由于父母重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收入在当地社会最低保障线以下者;

4.由于家庭遭受突发意外造成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学费的学生;

5.其他特殊情况者。

三、减免额度

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和其它符合政策减免条件者,或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得不到经济支持的学生,视其经济情况减免其当年全部或部分学费。

四、申请方式及要求

1.申请减免学费的学生可在11月20日前通过学生综合数据平台(http://stu.bit.edu.cn/)填写申请表,具体申请流程可参考附件 ,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上传相关证件材料。

2.初审通过后,学生服务中心将材料报学校审批,审批通过后将与计划财务部协同办理减免学费事宜。

3.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学费减免资格并视情节予以处分: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

(2)受到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3)生活奢侈、铺张浪费、弄虚作假、瞒报谎报家庭经济状况者;

(4)有其他问题需要追究者。

  如有疑问请致电010-81384116  

  附件:本科学生减免学费申请流程说明

  学生工作部 学生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