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今日新发布通知公告0条 | 上传规范

关于开展2024年社会捐助类奖学金(第二批)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4-12-03

各学院、书院:

根据《华体会hth·(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华体会体育hth首页奖学金管理规定》(北理工发〔2017〕3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开展2024年社会捐助类奖学金(第二批)的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社会捐助类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华体会hth·(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华体会体育hth首页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不含新生、交换生等)。

二、评选项目、名额分配和奖励金额

奖学金名额分配均经过设奖单位确定;奖学金评选遵从属地管理原则,异地院、珠海校区学生均按照行政管理归属进行奖助学金名额分配和评选。

序号

项目

评选对象及

获奖人数

奖励金额

(每人每年)

参评学院、书院

(名额分配见附件1)

1

银基础学科

奖学金

硕士生5人

博士生5人

20000元

物理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兵器科学与技术5个学科(专业)硕士生、博士生各1人

2

华为奖学金

本科生5人

研究生7人

10000元

26年毕业本科生:关联机车、计算机、信息学院各1人,由学院书院联席推荐;

26年毕业研究生:机车、光电、计算机、信息、自动化、化学与化工、材料学院各1人

3

华瑞世纪奖学金

本科生50人

研究生30人

5000元

各学院、书院

名额分配见附件1

4

比亚奖学金

本科生6人

硕士生18人

博士生4人

本科生10000元;硕士生、博士生20000元

兵器科学与技术、力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机械工程、光学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华体会hth·(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华体会体育hth首页学籍的全日制学生(二年级以上),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学校及所学专业;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成绩优秀。

(二)申请各项奖学金需满足的特定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细则,详见附件2。

四、评审流程

(一)12月8日20:00前,学生通过综合数据平台提出申请

登录学生综合数据平台http://stu.bit.edu.cn,在“奖学金”模块中选择相应的奖学金项目,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证明材料原件PDF扫描文件。

注:所有成果仅限2023-2024学年内(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证明材料一一对应。系统提交内容将作为评审的唯一材料,请确保真实有效。

(二)12月16日12:00前学院、书院评审并上报相关材料

1.专家评审:各学院、书院按照通知及附件2中各项奖学金的条件和要求,认真审核申请人相关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奖学金申请要求。各学院、书院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专家评审会,根据名额分配确定本单位各类奖学金候选人;

注:“奖学金”模块-“奖学金审核”页面,点击“评奖数据导出”,可查看所有申请人填报信息,用于学院评审参考。

2.线上审核:学院、书院在综合数据平台审查奖学金候选人填报信息,如信息有误,退回后学生重新填写提交,确认信息无误后审核通过候选人名单,提交到学校审核环节。

3.上报电子版材料:参评中银基础学科奖学金的学院、书院需提交附件3-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中银基础学科奖学金项目学生登记表;参评华为奖学金的学院、书院需提交附件4-华为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参评比亚奖学金的本科生需提供上一学年成绩单,硕士、博士需提供本学段成绩单。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王学工平台邮箱。

(三)学校评审

学生服务中心汇总、审核相关材料,在学生服务中心网站“校内公示”栏目对获奖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设奖单位。

五、各类奖学金兼得关系

1.本学年内,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与社会捐助类奖学金不能兼得,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之间不兼得;

2.政府部门类奖学金(中国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国防科技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等)可与其他类奖学金兼得;

3.徐特立奖学金是学校最高奖学金,一个学制之内只能申请一次。可以在同年度与其他各类奖学金兼得;

4.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是普奖性质,是评定本科生其他奖学金及荣誉的基础,与其他类奖学金可兼得;

5.社会捐助类奖学金每人每年仅能获得一项,不能兼得多种社会捐助类奖学金(已获2024年3月评选的北方工业奖学金、202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24年第一批社会捐助类奖学金的同学,不能参评本年度其它社会捐助类奖学金);

6. 院级奖学金由各设奖书院、学院(部门)自行规定。

联系人:王 010-68914669

学生工作部 学生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