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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现启动2023年国家级、北京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原则上申请国家级、北京市级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须有一定的研究基础,例如往期已结题的校级大创项目且取得较好成果的,或尚未结题的校级大创项目但已取得一定成果的。鼓励专业学院组织老师提出课题或项目,书院组织学生参与其中。对于立项且结题的项目,学校将给予每项目10000元的支持经费。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校在读全日制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
二、申报时间
2023年5月8日9:00-2023年5月22日23:55。
三、项目类别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四、申报程序
1、学生申报:2023年5月8日9:00-5月22日23:55
各项目团队第一主持人参考《【2023国创、市创】大创系统操作手册-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之下完善立项信息并提交。参与本次申报的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须准备商业计划书及路演PPT,作为附件上传系统。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同时须在立项信息提交之后联系指导老师进行审核,被指导教师退回的项目也在此时间段内完成修改和指导教师复审。
2、指导教师审核:2023年5月8日9:00-5月22日23:55
各项目团队在提交立项信息之后于工作时间联系指导教师完成立项信息审核,指导教师操作指南详见《【2023国创、市创】大创系统操作手册-教师》。
3、项目初审及专家网评:2023年5月下旬
4、立项公布:2023年6月中旬
五、过程管理
自2022年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新的结项管理评分机制,总分为100分,及格分为70分,综合“项目内容管理”和“项目过程管理”两项指标进行考核。综合评分及格的项目方可参与答辩竞争“优秀大创项目”。
(一)项目内容管理
“项目内容管理”总分为80分。校级专家在结题阶段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及项目研究成果对大创项目进行评分。
(二)项目过程管理
“项目过程管理”总分为20分。项目团队可在项目执行期间参与经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认证的校级或院级创新创业活动获取相应分数,如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组织的“北理青创说”、北理工学生科协组织的“大创宣讲会”等。每次活动计10分,最高可获得20分。相关创新创业活动均会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进行发布,请各项目团队密切关注,积极参与。
六、注意事项
根据学校财务安排,每年4月份或5月份之后将不再报销前一年的发票,具体通知详见计划财务部网站。持有临期发票的项目团队,请在学校财务截止报销时间之前联系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积分获取政策
学校从2016级本科生开始,将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积分(以下简称“实践积分”)纳入培养方案并制定《华体会hth·(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华体会体育hth首页“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积分管理办法(试行)》(详见:《华体会hth·(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华体会体育hth首页学生手册》)。参加并完成结题的国家级、北京市级、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以及获得立项的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的学生,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积分评定标准表》,可获得相应的实践积分,该积分作用如下:
1、经认定的实践积分经申请冲抵“实践训练通识课”中科技实践模块的学分;
2、经认定的实践积分,可根据学院制定的规则冲抵专业选修课学分或学院认定的其他学分(被冲抵的课程成绩认定方法,由学生所在学院制定);
3、积分累积超过6分且未将该积分用于冲抵其他课程学分者,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4、在专业领域取得6个以上实践积分且未将该积分用于冲抵其他课程学分者,同等条件下将优先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4月21日